农业招商引资
潼南县鼓励和引导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(摘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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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中国西部绿色菜都网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:2009-7-28 9:50:35 阅读次数:243

潼南县鼓励和引导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(摘要)


 
    一、返乡创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 
    在符合规划、安全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各相关部门畅通“农民工返乡创业绿色通道”,放宽准入条件,返乡创业企业在土地使用、资金信贷、税费减免、证照办理等方面享受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同等优惠政策。
 
    二、支持返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
 
    对返乡创业人员手续合法、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设立登记申请优先办理,当场核准、发照;对申请登记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,登记手续齐全、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,三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。从事个体经营的,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费。投资人或股东均为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农民兴办企业的,减收20%工商登记费。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3年内,现行政策规定缴纳的各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,原则上按最低限额标准减半收取。
 
    三、返乡创业用地优惠政策
 
    1、鼓励和引导返乡创业人员通过租赁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、闲置厂房、镇村边角地、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、荒山、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,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,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返乡创业,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。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,可以凭租赁(承包)合同和经营场所所在地村委会、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。
    2、鼓励返乡人员进入工业园区创业。鼓励创业人员进入重庆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园--重庆潼南工业园区投资创业,创业人员可以联合、低价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作为创业场所,享受园区内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电视、电话、光纤电缆、道路和场地平整等“七通一平”服务,同时享受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优惠政策。
 
    四、返乡创业税收优惠政策
 
    1、返乡创业企业,在登记注册后,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县内留成部分,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,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。
    2、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,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000元/月提高为5000元/月。
    3、对不征营业税、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,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    4、对农民工返乡经营采摘、观光农业,其直接用于采摘、观光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    5、开办托儿所、幼儿园提供保育服务,免征营业税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。
    以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若有重叠,则按最优一项执行,不重复享受。
 
    五、返乡创业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
 
    1、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(农村建卡贫困户、农村低保人员、农村残疾人员、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等)和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,可享受税收减免、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。
    2、享受返乡创业重点企业优惠政策。对吸纳农民工30人以上或达到职工总数10%的返乡创业企业,可确定为县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。对吸纳农民工100人以上或达到职工总数10%的返乡创业企业,积极为其申报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。对获准为县级、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的,可申请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。
    3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。返乡民工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户,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。从事个体经营,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在5万元以内;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,按人均5万元计算,贷款总额在80万元以内。贷款期限一年,本息还清后可续贷一年。由财政给予80%的贷款贴息。
    4、相关培训补助政策。一是免费创业培训。返乡创业人员均可参加就业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,享受创业培训全额补贴。二是对返乡创业招用的农村富余劳动力,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“阳光工程”培训计划,按“阳光工程”培训标准补助。三是根据创业需求,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养殖业等实用技术培训。四是资助返乡农民工就读中职学校,对2009年就读中职学校的返乡农民工,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学费和生活补贴。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,对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的农民工,个人不再缴纳鉴定费用,有关技能鉴定费或考核费用,由鉴定机构减收20%,财政补助由50%提高到80%。
 
    六、优化创业环境 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
 
    1、简化审批程序。有关部门规范返乡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,简化许可、审批和办理程序。推行联合审批、一站式服务,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,提高办事效率。对在创业过程中未及时办理有关证件的返乡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者,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服务、正确引导,逐步规范。
    2、建立完善返乡创业服务平台。在县劳务经济发展局成立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创业培训专家组成的“潼南县返乡民工创业服务中心”,在镇乡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所设置返乡民工创业服务窗口,搭建创业者交流、学习平台,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、就业指导、小额贷款、政策咨询等服务。鼓励各类服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、管理咨询、融资指导等服务,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。引导已创办的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增强自我发展能力,积极解决返乡创业企业引进人才、招聘员工和培训员工等问题。